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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盛花,女,1985年11月25日生,汉族,住上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乾炜,上海通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乔伟,男,1983年11月1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 原告盛花与被告乔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顾玲玲
书记员:卫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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