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瞿永兴,男,1960年6月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夏永清,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瞿明才,男,1964年10月1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汪建川,上海市为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瞿永兴诉被告瞿明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经审查,因案情需要,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吴慈新
书记员:邢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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