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祖云弟,男,1966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东,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尧源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黄杰。
原告祖云弟与被告上海尧源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8日立案。原告祖云弟于2019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祖云弟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祖云弟撤诉。
审判员:杨燕燕
书记员:陈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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