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离职证明

2018-02-18 尘埃 评论0

离职证明 

王某某自2003年12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部门某某岗位, 
至2005年12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2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 
期间曾被授予“某某”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2005年12月13日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