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程祥,男,197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丽华,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董懂,女,1990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地上海市。
负责人:张渝,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上列当事人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程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之撤诉申请系其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程祥撤诉。
本案受理费予以免收。
审判员:俞 皎
书记员:陈顺莉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