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章卉与李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章卉,女,1983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宝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越,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栋,男,1981年4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
  原告章卉与被告李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杨  立

书记员:秦玉罕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