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索云飞,男,1980年9月15日生,汉族,住山西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美霞,上海敏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王磊,男,1992年11月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
申请人索云飞与被申请人王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索云飞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扣押被申请人王磊所有的沪C2XXXX轿车一辆,并已交纳保证金。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索云飞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王磊所有的沪C2XXXX轿车一辆予以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夏 君
书记员:胡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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