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纪宜汶与鲁峰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纪宜汶,男,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鸣,上海邵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鲁峰,男,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原告纪宜汶与被告鲁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1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文静

书记员:马爱军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