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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娟与赵家林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罗娟,女,1970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青,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家林,男,1979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区。
  原告罗娟与被告赵家林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因案件复杂,原、被告争议较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龚利民

书记员: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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