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建军,男,1973年5月2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梦苑,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彪,男,1960年7月1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罗建军被告陈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原告申请撤诉并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罗建军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卫凌云
书记员:陈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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