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罗春荣与刘川、杜一梅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罗春荣,男,1962年2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青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阳杰,上海市华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诚侃,上海市华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川,男,196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
  被告:杜一梅,女,1974年2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青浦区。
  上列两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勇,上海市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春荣诉被告刘川、杜一梅代位析产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杨晶晶

书记员:郑盼盼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