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翁士林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钟建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翁士林,男,1959年5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彦军,上海顺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建国,男,1970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
  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
  负责人:高秉学,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翁士林诉被告钟建国、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于2018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宪章

书记员:庄玲燕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