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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某某诈骗案_修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独角龙 评论0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修检一部刑诉〔2020〕354号 

  被告人某某,男性,1969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4241969******,汉族,高中,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住江西省修水县********。2013年11月,曾因招摇撞骗罪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因涉嫌诈骗罪,经修水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7月30日被修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9月3日被修水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修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0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5月,被告人翁某某通过抖音认识被害人周某某,后和周某某添加为微信好友。翁某某在微信聊天中谎称自己是搞房地产的老板罗总(罗文强),有关系可以帮周某某调动工作岗位,为让被害人更加相信自己,翁小珠用其另外一个微信号冒充修水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添加周某某微信,骗取周某某信任,多次让受害人转账至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和微信账号及给付现金,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骗取被害人周某某人民币197200元。具体是:

1.2020年6月21日翁某某以县政府领导帮周某某调动岗位需要收钱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6000元。

2.2020年6月25日翁某某以要请领异吃饭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1700元。

3.2020年6月27日翁某某以要请领导吃饭为由叫周某某通过微信转给他7800元。

4.2020年7月1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5000元。

5.2020年7月2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4700元。

6.2020年7月6日翁某某以出了车祸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20000元。

7.2020年7月7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25000元。

8.2020年7月14日翁某某以一个项目需投资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11800元。

9.2020年7月15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12500元。

10.2020年7月16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20000元。

11.2020年7月19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25000元。

12.2020年7月22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他6000元。

13.2020年7月23日翁某某以要请领导吃饭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2100元。

14.2020年7月27日翁某某以要请领导吃饭为由叫周某某通过支付宝转给3500元。

15.2020年7月8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叫周某某通过微信转给他10000元。

16.2020年7月14日翁某某以要请领导吃饭为由叫周某某通过微信转给他2700元。

17.2020年7月20日翁某某以要请领导吃饭为由叫周某某通过微信转给他2000元。

18.2020年7月23日翁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通过周某某的信用卡套现了1000元、8000元、17000元。

19.2020年7月10日,翁某某到修水**镇中心卫生院找周某某,以要给领导送礼为由,要周某某拿给他11000元现金。

2020年6月22日翁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还了周某某3900元;2020年6月25日翁某某通过微信转还了周某某17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前科证明,归案说明,周某某微信支付交易明细、周某某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截图、翁某某手机转账记录截图、翁某某微信支付与支付宝交易账单等书证;2.被害人周某某陈述;3.被告人翁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翁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翁某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修水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邓禹

(院印)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1.被告人翁某某现羁押于修水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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