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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蓉与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胡海蓉,女,1974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兵,上海市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王磊,董事长。
  被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王磊,董事长。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余美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梁亚兵,男,1975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负责人:陈雪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秀华,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彬慧,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鲜送(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关中鹏,总经理。
  被告:鲜巧(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丁君,职务不详。
  原告胡海蓉与被告梁亚兵、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案情审理需要,现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傅  君

书记员:王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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