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胡跃漪与潘良、奚玉凤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胡跃漪,女,1972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斌,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宝奇,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潘良,男,1968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奚玉凤,女,1972年1月3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沈丹尼,女,1993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胡跃漪与被告潘良、奚玉凤、沈丹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胡跃漪于2019年4月26日死亡。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胡跃漪已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本案应予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张  晖

书记员:曹  蕾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