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苏晶晶与俞建彪、楚海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苏晶晶,女,1982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淮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佳玲,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俞建彪,男,1979年10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被告:楚海梅,女,1982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现住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苏晶晶与被告俞建彪、楚海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9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本案因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顾月英

书记员:陈雪琼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