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葛昌辉,男,1983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奕,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谢陞勇,男,1990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伟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葛昌辉与被告谢陞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6日立案。原告葛昌辉于2019年6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并表示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葛昌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 锋
书记员:陆怿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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