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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蒋卫平,男,1968年3月1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欢欢,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庞宽,男,1987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卫平诉被告庞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凌 琳
书记员:苏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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