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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卫平与庞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蒋卫平,男,1968年3月1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欢欢,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庞宽,男,1987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卫平诉被告庞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凌  琳

书记员:苏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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