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蒋峰与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蒋峰,男,1987年8月5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问,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军,男,1986年11月1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敏,上海市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蒋峰诉被告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蒋峰同意被告张军归还借款1,100,00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0元,合计人民币1,300,0000元,被告张军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原、被告其他无争执。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26元,由原告自愿负担(已缴纳)。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2019年4月24日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姒  勇

书记员:曹燕炜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