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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文莺与蓝胜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蒋文莺,女,1987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晓栋,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蓝胜贵,男,1994年4月5日出生,畬族,住江西省。
  原告蒋文莺与被告蓝胜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冯娇君

书记员:张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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