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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鹏与肖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蔡鹏,男,1981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星慧,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肖君,男,1987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平顶山市。
  原告蔡鹏与被告肖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江梅娟

书记员:葛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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