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蔡鹏,男,1981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星慧,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肖君,男,1987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平顶山市。 原告蔡鹏与被告肖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江梅娟
书记员:葛蓓菁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