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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其与顾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褚其,男,汉族,1973年12月26日出生,住上海市金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畅海燕,上海市金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顾小明,男,汉族,1978年2月21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
  原告褚其与被告顾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被告下落不明,本案需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  杰

书记员:高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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