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訾某。
东省成武县汶上集镇牛老家行政村牛老家村XXX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兵,上海市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XXX号。
负责人:陈雪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辛剑飞,上海市华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婷,上海市华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訾某与被告刘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冷安宏
书记员:倪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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