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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亚娟与倪莉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许亚娟,女,1963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青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立佳,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倪莉莉,女,196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原告许亚娟诉被告倪莉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倪莉莉诉讼材料无法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范根生

书记员: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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