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许建波,男,1976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伊建新,上海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奢泰洁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叶吉东,负责人。
原告钱志杭与被告上海奢泰洁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现被告上海奢泰洁具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的送达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材料,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凌 莉
书记员:朱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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