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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风与李良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许文风,女,1990年4月18日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诸雪芳,上海市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良志,男,1983年9月29日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
  原告许文风与被告李良志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月4日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徐  萍

书记员: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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