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文强,男,1970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玉祥,上海政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洋溢,上海政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舒瑛,女,197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谢文强与被告舒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原告谢文强于2019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谢文强撤回起诉,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谢文强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谢文强负担。
审判员:张玉标
书记员:颜柏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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