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谢梦君与谢福林、谢惠琴等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谢梦君,女,1993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卢湾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刚,上海市民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谢福林,男,1950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谢惠琴,女,1952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左武荣。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萃瑄。
  被告:谢德才,男,1955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谢惠珍,女,1957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谢惠芳,女,1960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述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左武荣。
  上述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陆萃瑄。
  本院受理原告谢梦君诉被告谢福林、谢惠琴、谢德才、谢惠珍、谢惠芳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谢梦君诉被告谢福林、谢惠琴、谢德才、谢惠珍、谢惠芳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葛蓓菁

书记员:徐晓燕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