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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国喜与朱飞龙其他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贾国喜,男,1973年6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惠民,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
  被告:朱飞龙,男,1988年8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
  原告贾国喜诉被告朱飞龙其他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5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被告朱飞龙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殷  健

书记员:朱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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