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云忠,男,1957年9月1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翁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彪,男,1962年10月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臧高韵,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薄海明,男,1971年6月18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羚,女。
原告赵云忠与被告陆彪、薄海明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沈永妍
书记员:李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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