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嵘,男,1976年2月16日出生,白族,户籍地上海市黄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瑜,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振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法定代表人:黄爱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清。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奕,北京世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北京环球中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XXX号东区3A6室。
法定代表人:范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小姣。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艺。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嵘诉被告上海振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中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立仁
书记员:刘 鑫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