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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征、张苏敏与赵悦、李倩共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赵征,男,1961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
  原告:张苏敏,女,1961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
  上列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曙显,北京市尊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悦,男,1985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
  被告:李倩,女,1989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裴永喜,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宁,上海申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征、张苏敏与被告赵悦、李倩共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方文华

书记员:孙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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