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赵文博与南雪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赵文博,男,1991年5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现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肇芳,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雪花,女,1974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
  原告赵文博与被告南雪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原告赵文博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赵文博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18元,减半收取人民币659元,由原告赵文博负担。
  

审判员:曹  霞

书记员:余  艳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