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赵秀刚与上海施麦谱物流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赵秀刚,男,1971年7月17日生,汉族,住江苏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旸,上海捷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韵翔,上海捷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施麦谱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
  法定代表人:何成凤,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司南,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利平,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秀刚与被告上海施麦谱物流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审理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赵秀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财产保全费220元,合计26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徐  丹

书记员:倪叶平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