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赵雷与上海北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赵惠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赵雷,男,1966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毓琦,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惠忠,男,194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上海北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顾桂兴,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颖,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玫辛,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雷与被告赵惠忠、上海北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原告赵雷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准予撤诉的情形,故本院对其撤诉申请不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不准许原告赵雷撤诉。

审判员:俞  硒

书记员:钱伟兰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