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代某某诈骗案)_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独角龙 评论0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奉检三部刑诉〔2020〕1565号

被告人代某某,男,197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424231975********,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在安徽省霍邱县**乡**村**组**号,暂住上海市奉贤区**镇**村**号**室。2020年4月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执行逮捕,同年5月26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代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函告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代某某同意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月至6月,被告人代某某向被害人谈某某谎称可以介绍谈某某承包本市闵行区的电梯安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项目等,以疏通关系、借款等为由,在本市奉贤区**镇等地多次骗取被害人谈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后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2020年4月13日,被告人代某某家属退赔被害人谈某某全部损失并获被害人谅解。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害人谈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上述时间,被告人代某某以上述方式骗取其钱款的事实。该事实另有证人卫某某的证言、被害人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代某某出具的借条等证据予以印证。

2、证人姚某某、卢某某、孙某甲的证言证实,被告人代某某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的事实。

3、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证人孙某乙、李某某的证言证实,涉案地块项目由上海**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经公开招标,由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总包该项目。

4、收条、谅解书证实,2020年4月13日,被告人代某某家属退赔被害人谈某某全部损失并获被害人谅解。

5、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及到案经过证实,本案案发及被告人代某某到案的情况。

6、被告人代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的事实。被告人代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代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代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代某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及情节,建议对被告人代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凌建

2020年10月15日

附:1、被告人代某某现取保候审于住处(联系方式:1326299****)。

2、侦查卷宗三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及听取辩护人意见书各一份。

5、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