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怀检一部刑诉〔2019〕69号
被告人景某某,男性,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02111986********,汉族,小学,群众,农民,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乡**湾**号**户,现住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乡**湾**号**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怀来县公安局决定,于2018年12月17日被怀来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2月17日被我院取保候审。
任某某,男性,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402111988********,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乡**湾**号,现住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乡**湾**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怀来县公安局决定,于2018年12月17日被怀来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2月17日被我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怀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景某某、任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2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6年3月份至6月份期间,被告人任某某伙同王某某(已判刑)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怀来县东花园镇**村附近的树林,搭建帐篷作为赌博场地,提供赌博工具,多次组织多人以押宝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任某某在他人赌博时负责赌场外围放风,王某某从每次赌局中以百分之十的比例抽取赌资获利,并将获利所得分给被告人任某某。被告人任某某开设赌场期间共非法获利3000余元。
2、2016年4月份至6月份期间,被告人景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怀来县东花园镇**村附近的树林,搭建帐篷作为赌博场地,提供赌博工具,多次组织多人以押宝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景某某在他人赌博时负责赌场外围放风,王某某从每次赌局中以百分之十的比例抽取赌资获利,并将获利所得分给被告人景某某。被告人任某某开设赌场期间共非法获利2000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案件来源;在逃人员登记表;到案经过;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证人证言:证人徐某某、徐某甲、张某某、何某某、刘某某、高某某、鲁某某、孟某某、韩某某、庞某某、范某某、焦某某12人证言: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任某某和景某某两人的供述;同案已决犯王某某、闫某某、谭某某、祁某某、张某某5人的供述。
4、辨认、指认笔录:62份辨认笔录、被辨认人照片;4份指认笔录、指认地点照片。
本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某开设赌场,非法获利3000元,景某某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000元。景某某、任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景某某、任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胡栋杰
2019年12月25日
附:
1、被告人任某某、景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6册;
3、移送《量刑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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