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井检刑诉〔2020〕52号
被告人何某某,男,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0825198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镇**村**组**号。因涉嫌诈骗罪,经井冈山市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4月25日被井冈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日经井冈山市公安局决定,被安徽省太湖县牛镇镇派出所执行取保。2020年9月14日经本院决定,被安徽省太湖县牛镇镇派出所执行取保。
本案由井冈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开设赌场罪
2018年被告人何某某在csj003.com(中文域名彩世界国际)上注册会员并进行赌博,先后输去一百多万元。于是被告人何某某与彩世界国际网站客服人员联系,希望要回输去的钱,彩世界国际网站客服人员告知被告人何某某可以担任该网站的代理,帮助网站推广会员可得到相应的佣金。被告人何某某为了获取佣金,在彩世界国际网站注册了代理账户(账号为HY7193),网站给被告人何某某一个后台网站(ag.csj157.com),用于管理其发展的会员的投注金额及佣金提成。自2019年下半年始,被告人何某某为彩世界国际网站发展十一名注册会员,获得彩世界国际网站佣金共计人民币8613.23元。
二、彩世界国际涉案资金查证情况
(1)根据报案人李某某提供在该网站赌博的资金流水,发现彩世界国际网站通过杭州铭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卡号:331065910013********)、秦某某(卡号:62220315020********)、高某某(卡号:62266312********)三个银行卡向李某某(卡号:2284823161********)的银行卡内转入李某某在彩世界国际网站赢得的赌资。通过对该三账户进行调查发现其与37张银行卡账户存在频繁资金流转,井冈山市公安局依法冻结卡内资金2355142.25元。经调查以上40个银行账户的开户人,均证实己将银行卡卖给他人使用,卡人资金非开户人所有。
(2)根据被告人何某某提供其参赌、接受网站代理返佣的银行卡资金流水的分析,发现辉县市海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卡号:153434********),井冈山市依法冻结该账户内的282984.29元。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对公账户及营业执照己贩卖给他人使用,卡内资金无人主张所有。
(3)根据案情的需要,井冈山市公安局于2020年4月21日、2020年6月3日就彩世界网站的性质及网站的提现、充值功能进行了两次侦查实验,通过侦查实验关联出华林英(6221884010003647308、622908193022485517)、肖悦(6217994010002565985)、张玉珠(62179940100********)四个银行账户,并依法冻结四个银行卡内共计96338.94元。经对华林英、肖悦、张玉珠询问,均表示己将银行卡卖给他人使用,卡人资金非开户人所有。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受案登记表、扣押清单、银行交易流水等书证;
证人李某某、候某某、李某某证言;
被告人何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远程勘验、侦查实验、辨认、搜查等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何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同时应认定彩世界国际为赌博网站,与杭州铭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秦某某、高某某三个银行卡关联的37张银行卡内冻结金额2355142.25元应认定为赌资;冻结的辉县市海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账户内的282984.29元应认定为赌资,通过侦查实验冻结的96338.94元资金应认定为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应当对本案扣押、冻结的赌资2734465.48元认定为赌资,予以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许爱华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1.被告人何某某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十一册,光盘20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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