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孟检一部刑诉〔2020〕245号
被告人何某某,男,1992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119**********,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镇**街**号**房,住广东省佛冈县**镇**街**巷中梯**房。2020年7月13日,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孟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8月18日经我院批准,当日由孟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谭某某,男,1989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119**********,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住广东省佛冈县**镇**村委**村**号。2020年7月13日,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孟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8月18日经我院批准,当日由孟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曾某某,男,1991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119**********,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住广东省佛冈县**镇**村委会**村**号。2020年7月13日,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孟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8月18日经我院批准,当日由孟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孟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某某、谭某某、曾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当日已告知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三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4月份,被告人何某某、谭某某、曾某某分别在外号为“三哥”的男子的安排下非法出境到缅甸国勐波打工,2020年6月26日三被告人在缅甸国勐波赌场内认识,感觉被骗想回国,并商量一起回国。2020年6月29日三被告人在缅甸国勐波赌场汇合后,乘坐一辆出租车到达中缅边境,因无合法出入境证件,从中缅边境偷渡回中国,走到中国境内一个卡点处,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获并报警。后三被告人被孟连县公安局**边境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现场照片;2.书证:户口证明、前科材料查询、抓获经过、到案经过、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现场检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近期活动轨迹、通话清单、情况说明;3.证人证言:证人岩某的证言;4.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现场辨认照片及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谭某某、曾某某目无国法,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三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从宽处理,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某、谭某某、曾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此致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平
检察官助理:贾锐
2020年11月5日
(院印)
附件:1.被告人现在处所:三被告人现羁押于孟连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起诉书18份, 光碟8张。
3.本案属于跨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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