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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何某甲、何某乙等3人贩卖毒品案)_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独角龙 评论0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深宝检刑诉〔2019〕3871号

被告人何某甲,男,197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29231978********,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住湖南省道县**乡**村**,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2月1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在押。

被告人何某乙,男,198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2923198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住湖南省道县**乡**村**,因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2月1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在押。

被告人莫某某,女,198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982198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住广东省化州市**镇**村**号,因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2月1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在押。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莫某某、何某乙、何某甲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4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5月31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6月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7月18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7月24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5月19日、2019年7月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月 13日21时许,举报人覃某某从朋友处得知被告人何某甲(1881*******)处有毒品出售,遂与之联系。被告人何某甲称,其有两条冰毒,每条价格85000元,合计170000元,可供出售。后覃某某将此线索举报给派出所,并在民警安排下与被告人何某甲约定于2019年1月14日晚在深圳市宝安区**街道**路**见面交易。后被告人何某甲携被告人何某乙及莫某某,驾驶白色奥迪轿车(粤PB9****)携带以上毒品来到指定地点楼下,由被告人何某甲先行上楼与买家见面,被告人莫某某负责看管毒品。后因买家要求验货,被告人何某甲遂与被告人何某乙一起将毒品拿到**房间,由被告人何某乙负责点火验货。双方确认交易后民警出现将被告人何某甲及何某乙抓获。经鉴定,现场缴获的疑似毒品(重量分别为989.06克和966.82克),其中检出麻黄碱成分。

经查,被告人何某甲贩卖的毒品,系从老乡“雍某某”(身份不明,1709*******)处取得。“雍某某”让何某甲代为完成与“感某某”(身份不明,1368*******,微信号wxid_oay*******)之间的毒品交易,前往惠州给付130000元毒资并拿取毒品。事后给其20000元好处费。被告人何某甲完成毒品交易并将取得的毒品,再给“雍某某”时,“雍某某”称毒品不对,并要求其将毒品售出以换取毒资,否则对其不利。被告人何某甲找到“感某某”,其表示可以为其联系买家,遂为被告人何某甲联系下家即举报人覃某某,称事成后与被告人平分40000元利润。被告人何某甲急于出手毒品换取毒资,方有后续贩毒行为。

被告人何某甲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何某乙、莫某某拒不认罪。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涉案毒品及作案手机、作案车辆一辆;2.书证: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提取、称重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清单,提取电子数据信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扣押清单,被告人身份信息,检查笔录、称量、取样笔录,毒品尿检报告;3.证人证言:覃某某、龚某某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何某甲、何某乙、莫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莫某某贩卖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彭婕

2019年8月22

附:

1.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莫某某现羁押于宝安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共四册,光盘壹张。

3.证人名单。

4.涉案手机两部、涉案毒品两包、涉案车辆一部均扣押于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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