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石检刑检刑诉〔2020〕26号
被告人冯某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021969********,汉族,高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镇**居委会**街**号**栋**户,现住址**。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4月12日被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5月9日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被告人唐某甲,男,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211986********,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县**镇**村**组**号,现住衡阳市石鼓区**路**大厦**户。因赌博,于2017年4月1日被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行政拘留三日。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5月9日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被告人林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041976********,汉族,大专文化,无业,群众,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路**号**单元**户,现住址**。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5月9日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被告人谢某某,绰号“十某某”,男,199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31221999********,汉族,初中肄业,无业,群众,户籍地湖南省**县**镇**村**组,现住址**。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5月9日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本案由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8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1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4月下旬,刘某某刘某某未到案)租赁衡阳市石鼓区**路**号**酒店**层10余间客房作为卖淫场所,并招揽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作为带客业务员,共同从事卖淫活动。四名被告人负责招揽、接待嫖客、带嫖客到客房、安排挑选卖淫女等,每招揽一个嫖客成功进行性交易则扣除自己与刘某某约定的抽成数额和底薪后再将剩余嫖资转账给刘某某。
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于2020年5月7日21时许对**酒店**层的卖淫场所进行巡查,现场抓获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和正在进行卖淫活动的卖淫女唐某依、刘某妹等7人及嫖客易某某、张某某等8人(均被行政处罚)。经查,被告人冯某某为该卖淫场所招揽嫖客10次,获利约2100元;被告人唐某甲为该卖淫场所招揽嫖客8次,获利约960元;被告人林某某为该卖淫场所招揽嫖客9次,获利约700元;被告人谢某某为该卖淫场所招揽嫖客12次,获利约1000元。
2020年8月27日,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的家属或辩护人已代为退缴各被告人的非法所得。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接报案登记表、抓获经过、户籍证明、微信支付交易明细、扣押决定书等书证;2.证人易某某、张某某、周某某、唐某乙、林亚林某某言;3.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供述与辩解;4.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知他人组织卖淫活动仍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有坦白情节,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四被告人还具有退缴非法所得等酌定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唐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唐灿辉
检察官助理黄芃
2020年9月8日
附:
1.被告人冯某某、唐某甲、林某某、谢某某现羁押在衡阳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伍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四份_;
4.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移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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