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刘某某、张某某开设赌场案)_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普检刑诉〔2020〕142****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码2301021989********,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现住大连市**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16日被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5日被我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码2102821991********,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现住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村**屯**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16日被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5月23日被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5日被我院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4月初,被告人刘某某通过微信昵称为“A*挽袖科技软件工作室”(真实身份不详)的人购买了“****”赌博网站。并用被告人张某某的信息办理卡****为62220334000******的工商银行卡、申请账****为“zz131314zz”的微信****。

2019年4月4日至4月16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伙同被告人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大连市普兰店区**小区**号楼**单元302房屋内以“北京赛车”的方式开设赌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利用电脑操作“****”赌博网站(赔率1.97倍),并关联网址为****的“****”赌博网站(赔率1.99倍),通过飞单的方式抽取0.02倍水钱。“****”赌博网站以上分形式来进行赌博投注,其中“1分”等同于人民币1元,会员在进行赌博游戏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刘****,其收到投注钱款后向会员账****里上相对应的分数,供会员利用分数在该网站进行赌博游戏。在被告人刘某某操作下注后,“****”赌博网站会员下注的情况会自动飞单到“****”赌博网站。共计10余名会员在“****”赌博网站上参与赌博。在此期间,“****”赌博网站共计接受赌客投注51752元,非法获利6048.98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无;2.书证:物证照片、身份证明、前科查询证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暂不收押通知书、案件来源及抓捕经过;3.证人证言:证人徐某某证言;4.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无;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远程勘验工作记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应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刁君冲
检  察  员:  王丽娜

2020年5月14日

附:

1.二被告人现被取保候审于家中,被告人刘某某地址: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怡河园小区26****楼**5单元**601,联系方式1765045****;被告人张某某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村**屯**号**,联系方式1584116****。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