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清新检诉刑诉〔2020〕130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196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2281960********,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住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镇**村委会****组,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2月6日被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李某某,女,196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21968********,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住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镇**村委会**组**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2月6日被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2020年3月4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成某某,男,196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71967********,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镇**村委会**村**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2月6日被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
本案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成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2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成某某经商量,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北好美家超市背后心意便利店,利用“香港六合彩”收受罗某某、李某某、莫某某、梁某某、张某甲、张某乙、何某某、邓某某等人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接受投注金额达到60多万元。2018年初成某某才参与赌博犯罪,2018年1月至8月,刘某某因身体有病,遂以每期30元的报酬让成某某帮忙收单,2018年9月开始至案发三被告人合作收单,回佣平均分。刘某某、李某某非法获利20000元,成某某非法获利10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邓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成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5现场勘查、辨认笔录;
6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成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悔罪明显,建议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刘志远
2020年3月12日
附:
1.被告人刘某某、成某某现羁押于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被告人李某某被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光盘4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4.涉案物品随案移送(暂存于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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