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普检二部刑诉〔2020〕68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199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4821996********,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本市普陀区**路**弄**号**室。刘某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9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现因涉嫌危险驾驶案,于2020年5月3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该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七日,同年6月5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6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6月17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年6月30日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5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酒后驾驶牌号为辽******的轿车,行驶至本市普陀区**路**路北侧约50米处时,与牌号为苏******的轿车发生碰擦。对方驾驶员下车报警,刘某某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置。接警民警发现刘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刘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4mg/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已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
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证明其酒后驾驶牌号为辽******的轿车行驶至**路**路北侧约50米处时,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擦,对方驾驶员下车报警,其在原地等待处置,接警民警将其带至石泉路派出所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其被带至医院抽血,带回石泉路派出所调查,现已赔偿对方车主车辆维修费等共计人民币600元。
2.被害人董某某的陈述,证明牌号为辽******的轿车行驶至**路**路北侧约50米处时,与其牌号为苏******的轿车发生碰擦,其报警处理,后对方车主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等共计人民币600元。
3.证人民警唐某某的证言、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单据、吹气照片,证明其接指令至**路**路北侧约50米处处置一起车辆碰擦事故,处置完毕后发现牌号为辽******的轿车的驾驶员刘某某身上有酒味,遂将刘某某带至石泉路派出所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又带至普陀区人民医院抽血,带回石泉路派出所处理。
4.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抽血照片、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刘某某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4mg/ml。
5.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信息,证明刘某某驾驶的牌号为辽******的轿车在年检有效期内,其有驾驶轿车的资质。
6.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刘某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7.办案说明,证明刘某某的到案情况。
8.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刑事判决书,证明刘某某的身份,查有前科。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刘某某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经晓洁
2020年7月13日
附:
1.被告人刘某某现被取保候审,电话1364165****;
2.侦查卷宗两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法律意见书》一份,法律援助律师裘际玮,电话1893024****;
5.《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6.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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