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叶检二部刑诉〔2020〕30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197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40219****0010,汉族,中专文化,司机,住平顶山市卫东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18日被叶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叶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4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20年5月23日本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被告人刘某某同意本案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刘某某从网上下载并注册“朋友局”软件,并在“朋友局”软件内建立了一个名为“大个”的群,后刘某某将“朋友局”软件推送给微信好友使用并加入“大个”群,之后刘某某组织“大个”群内的好友,利用“朋友局”软件采用打麻将赌博,刘某某通过微信给参赌人员结算赌资,抽头渔利。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及辩解;
2. 证人朱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屈某某等人的证言;
3. 户籍证明等证据材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叶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李雅哲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1.被告人刘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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