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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刘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合检刑诉〔2020〕328号

被告人刘某某,女,1980年**月**日出生于广西合浦县,居民身份证号码:4505211980********,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广西合浦县**镇**街**号,现住广西合浦县**路**宿舍。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8日被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侦查终结,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22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0月以来,被告人刘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伙同黄某某(在逃)通过在“闲聊”APP上建一个“群”的十三张赌博群,以“微信”“闲聊”“默往”为平台,利用手机软件在互联网招揽赌客,以“友玩广西棋牌”APP所开设房间的方式提供给赌客进行赌博,用本人的微信、支付宝账号收付赌资及抽成,从中抽水获利。该“闲聊”赌博群内共发红包人数202人,发红包总数105140个,发红包总金额6302554元,收红包人数202人,收红包总数104997个,收红包总金额6301929元。被告人刘某某在群内发红包总数366个,发红包总金额24228元,收红包21141个,收红包总金额130995.14元。利用“友玩广西棋牌”开设赌场,被告人刘某某共获利45000多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常住人员基本信息表、抓获经过等书证;

2.证人陈某某、张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对其从宽处理,建议对刘某某的量刑幅度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黎平

2020年8月3日

附:1、被告人刘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广西合浦县**路**宿舍,联系电话:130********;

2、主要证据和全部案卷材料共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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