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徐检诉刑诉〔2019〕483号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51987********,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住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镇**农场*队*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徐闻县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4月18日被徐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本案,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4月25日被徐闻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徐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6月2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8月8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9月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0月21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1月19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10月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7月份至2019年4月14日,被告人刘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博网站(赌博网址分别是:http://pp2.16916977.xyz,http://5900999.net、hhttp://7uu.1 3l300139.com)的方式招揽参赌人员投注进行赌博,并以“三字定位”的手续费是5 %,“头尾”及“二字”的手续费是3 %的方式从其销售私彩总额的提成中抽头渔利。经统计,被告人刘某某使用上述赌博网址销售私彩金额共计人民币4247367.4元。2019年4月14日19时许,正在徐闻县曲界镇进行销售私彩的被告人刘某某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扣押被告人刘某某台式电脑主机一台、黑色电脑显示器一台、苹果8pius手机一部、热敏打票机一部、电脑打印票据5张、人民币1116元、笔记本三本。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笔记本、电脑等物证;2.到案经过、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3.证人杨某某、邱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辨认笔录、照片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且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徐闻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华巍
2019年12月11日
附:
1.被告人现被羁押在徐闻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七册,检查内卷一册。
3.建议对被扣押在案的违法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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