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穗云检一部刑诉〔2020〕Z1111号
被告人宋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2211970********,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户籍地为重庆市万州区(上述身份情况均系被告人自报)。因本案于2020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7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黎某某,男,197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1301979********,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为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上述身份情况均系被告人自报)。因本案于2020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7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邓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09231989********,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上述身份情况均系被告人自报)。因本案于2020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7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绪献,男,197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3811973********,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地为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上述身份情况均系被告人自报)。2017年5月22日因犯赌博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17年7月5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20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7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江某某,男,197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10811972********,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为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上述身份情况均系被告人自报)。因本案于2020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7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某,女,198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5811982********,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户籍地为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上述身份情况均系被告人自报)。因本案于2020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7月10日被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6月3日晚上,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结伙以本市白云区**街**村**巷**号出租屋顶楼房间为窝点,以扑克牌“赌三公”形式聚众赌博并抽水渔利,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三人作为赌场的占股股东,向被告人江某某租赁场地,雇请被告人刘绪献在赌场发牌抽水。被告人周某某在赌场放贷并从抽水渔利中获取抽佣。2020年6月4日3时许,公安人员在上址抓获涉案人员二十余人,现场缴获扑克牌1副、无主赌资人民币32627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涉案扑克牌、现金等物证;
2.到案经过等书证;
3.证人钟某某、蔡某某、邱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6.视听资料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主犯;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刘绪献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对被告人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建议对被告人黎某某、邓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建议对被告人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段文杰
2020年9月27日
附:
1.被告人宋某某、黎某某、邓某某、刘绪献、江某某、周某某现被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2.本案卷宗材料共19册及光盘资料5张
3.现场缴获无主赌资人民币32627元、赌具扑克牌一副,建议依法判处。
4.本案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协商,签署《具结书》6份
5.本案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建议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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