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刘群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独角龙 评论0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宁检公诉刑诉〔2019〕708号 

被告人刘群英,女,居民身份证4301241978********,1978年**月**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职业务农,户籍地湖南省益阳赫山区, 现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组**号。2014年12月11日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5年2月1日刑满释放。2019年6月22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宁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7月22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宁乡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宁乡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群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9月1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4月,安徽省金寨县**乡**村村民张某甲(已判刑)在福建省浦城县成立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并以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福建乌龙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出资收购股权的合作协议,后张某甲于2017年9月中旬租用宁乡市**街道**社区**路**号作为办公室,成立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并聘用安徽省金寨县**镇**村村民张某乙(已判刑)为宁乡分公司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张某乙以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经营管理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以福建乌龙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进行投资为名义,以借款付息返本、股权受让回收的方式对不特定人员共计40余人非法融资400余万元,张某甲从中获利约300万元。其中张某乙作为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的总经理,被告人刘群英作为业务经理协助张某甲参与宁乡分公司的管理,负责在福建万涛实业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收取投资人的投资款以及发放和支付利息并积极拉拢客户投资,被告人刘群英从中获取报销费用、业务提成及工资共计约7万元。

2019年6月22日,被告人刘群英在长沙火车站被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宣传册、宣传单等物证;2.户籍证明、现实表现证明、刘群英、张某甲、张某乙的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到案经过、归案情况说明、临时羁押证明湖南银监局回函、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浦城县规划建设旅游局文件、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工商注册资料、银行流水清单、收款情况表、银行交易流水等;3.证人周某甲、周某乙、谢某甲、郭某甲、李某某、陶某某、范某甲、郭某乙、陈某某、洪某某、高某甲、高某乙、岳某某、周某丙、周某丁、邓某某、郭某丙、郭某丁、何某某、尹某某、刘群英、任某某、余某某、范某乙、杨某某、谢某乙、祝某某、林某甲、林某乙、王某某、刘某某、另案处理同案人张某甲、张某乙供述等人证言;4.被告人刘群英的供述和辩解;5.司法鉴定意见书;6.辨认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群英对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群英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以支付利息作为回报,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被告人刘群英刑事责任。被告人刘群英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被告人刘群英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刘群英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3)被告人刘群英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

(4)被告人刘群英在共同犯罪中仅获得部分工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建议宁乡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刘群英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鲁海滨

(院印)

2019年10月8日

附:1、被告人刘群英现押长沙市第四看守所。

2、案卷材料16册(包含检察卷)。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