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区某某、谢艳伟等开设赌场案)_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穗番检刑诉〔2020〕265号

被告人区某甲,绰号芯姐,女,195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261957********,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群众,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街**路**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于2020年8月9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逮捕,于2020年9月15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谢艳伟(自报),绰号阿伟,男,1983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群众,户籍地河南省太康县**楼镇。2017年11月30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8年2月1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于2020年8月9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逮捕,于2020年9月15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廖某甲,绰号肥兴,男,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811984********,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群众,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路**街**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于2020年8月9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逮捕,于2020年9月15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区某乙,女,196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7211965********,汉族,文化程度小学,群众,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街**路**街**巷**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于2020年8月9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逮捕,于2020年9月15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区某甲、谢艳伟、廖某甲、区某乙等4人涉嫌开设赌场案,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4月份开始,廖某乙(另处理)、被告人区某甲以本区大石街多址为流动场地,组织人员以“打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每局抽水一定数额,非法获利。被告人区某甲负责联系租用场地等,被告人谢艳伟、廖某甲分别在赌场内派牌抽水和放贷,被告人区某乙提供位于本区大石街诜村大暑二巷5号4楼房屋为赌博场地,并为赌场放风,非法获利。

2020年8月8日17时许,民警对上述诜村大暑二巷5号4楼进行检查,当场抓获4名被告人及多名参赌人员,缴获赌具扑克牌一副、作案工具移动电话一批、赌资、赃款5万多元等。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5.勘验、辨认笔录;6.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四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区某甲、谢艳伟、廖某甲、区某乙无视国家法律,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区某甲其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主犯;被告人谢艳伟、廖某甲、区某乙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谢艳伟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区某甲、廖某甲、区某乙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四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区某甲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谢艳伟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廖某甲、区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任志锋

检察官助理卢静怡

2020年12月8

附件:

1.四名被告人现羁押于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十六册、补充卷一册。

3.依法扣押的赌具扑克牌一副、作案工具移动电话四台、赌资、赃款人民币24790元,现存于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请依法判处。

4.《认罪认罚具结书》四份。

5.《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